投控物业公司开展新物管条例宣贯工作

发布: 2019-11-26 14:25 | 文章来源: 投控物业:杨文广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物管条例)经市人大决议于2019829日修订通过,93日颁布,自202031日正式施行。新物管条例在业主大会、车位归集以及共有空间权益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对曾经较为突出的问题也进行了修改。新物管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的企业,具有着较大影响及深远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性,针对新物管条例的颁布实施,刘声向总经理前瞻性地提出针对公司物业管理及物业租赁实际情况提前介入,深入研判,积极应对,未雨绸缪,积极落实自查自检的工作要求。公司迅速行动起来,部署安排对照新物管条例开展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此次工作包括三项主要内容。

一是安排新物管条例培训工作。1011日下午,公司邀请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讲师,就新旧条例差异点、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对物管企业的影响及物管企业需做好哪些准备工作等内容和事项,举办了包括本部全体人员、直管企业(管理处)中层以上及关键岗位骨干人员的新物管条例的解读性培训。后续直管企业培训将侧重在新物管条例的普及、宣传和应知应会工作,对员工开展普及性教育培训。

二是梳理工作,查找问题。针对新物管条例明确规定的事项,要求各下属企业比照企业日常运作环节,开展问题点的工作梳理、汇总工作。

三是积极整改,纠偏补漏。针对工作中的不符合规定事项,制定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明确完成任务时间,杜绝经营管理活动与新物管条例的冲突。

上述工作自9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并力争在12月底前完成整改事项,从而使得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满足新物管条例要求,为品质和经济效益提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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